新竹小張 發表於 2015-4-24 08:21

行政院農委林務局最近推行新增的法規

另外關於行政院農委林務局最近推行新增的法規: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科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mp.asp?mp=10「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Attac…/4122411175871.pdf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生效前已經核准之
野生動物買賣、加工者,應自該日起算一年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換發許可證。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許可證由原核發許可證之主管機關逕行廢止。說明: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科已將於二月四日開始將在網路禁止發佈任何活體買賣文章,有許可證或販賣執照者不在此限,但在發文請營業登記執照或登記號碼,請各位鳥友多加配合,本站體系將開始執行注意,如發現未有商號的商家發文販賣活體之文章將刪除,以免造成彼此的困擾,如有需要販售,可至各縣市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便可販賣。

零零發 發表於 2015-4-24 08:27

讚喔........................

天天開心 發表於 2015-4-24 12:35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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